國內動亂才是頑疾病根
國際問題專家娜塔莎表示,索馬裏海盜猖獗的主要原因,是由於當地混亂的政治局勢。從根本上解決這一問題,並非取決於軍事手段,而是長期處於戰亂的索馬裏何時恢複政治穩定。
1991年1月,索馬裏逐步陷入無政府狀態和部族間流血衝突之中。國內各派不斷分化,逐漸形成多個政權並存的格局。2005年1月,索馬裏過渡政府成立。由於由西方撐腰的過渡政府缺乏實力,境內的混亂局麵並未得到有效控製。他們根本無法有效管治國家,更不要指望它能夠遏止海盜活動,遂使得該片海域成了“江洋大盜”們的“天堂”。
聯合國支持由政府和溫和派伊斯蘭分子達成分權管治協議,但美國擔心這又會令索馬裏變成恐怖分子的天下。有分析指出,若國際社會能成功地將最暴力的伊斯蘭組織邊緣化,由溫和派伊斯蘭分子執政,可能是最實際的方案。
國際法空白縱容海盜行為
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海洋法專家辛崇陽指出,索馬裏海盜行動很多發生在公海。根據國際法的規定,其他國家沒有在那裏打擊海盜的義務,這為海盜行為提供了溫床。
據辛崇陽介紹,目前中國已經是世界第二大貿易國,也是世界運力第四的海運大國。每年有上千艘懸掛五星紅旗的海輪,經過索馬裏附近的亞丁灣海域。
日益猖獗的索馬裏海盜,給中國貿易運輸、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造成了巨大威脅。更可怕的是,他們可能為恐怖主義作倀,威脅到國際政治安全。
辛崇陽表示,我國政府相關部門應與海盜多發海域的相關國家和國際海事組織加強聯係,建立預警機製,發布警報並尋求合作。
治標不如治本,治貧終須治愚
國防大學教授、軍事專家張召忠認為,中國軍隊必須做好與索馬裏海盜正麵衝突的準備。索馬裏海盜產生的根本問題,是因為貧窮和動亂。要解決這個問題,“首先從海上打擊海盜,進入一個嚴打階段。下麵如果能夠在陸上進行維和,在陸上派維和部隊的情況下,聯合國再派一大批維和部隊去,一方麵是剿滅海盜的老巢,另外是幫助索馬裏建立政權,把它扶持起來,給它武器、訓練、維持治安,讓他們自己長大,長大以後可以維持自己的安全,這樣的話自己慢慢的治理海盜就會好了。國際再給他們運上一些糧食、藥品,幫他們度過難關。打擊海盜光靠出艦艇打還是治標的問題,真正治本還是我剛才說的這些問題。”
如今的索馬裏海盜屬於半民半賊、又盜又恐的複合體,從曆史淵源上說是國家經年動亂下的流民,也曾是心地善良的漁民,如今為謀生計不惜鋌而走險,做上了綁人越貨的勾當。如果國際海軍一上來就圍攻海盜,有可能激起當地民眾與國際海軍對抗,把事態擴大。不妨汲取當年鄭和解決海盜問題的經驗。明朝鄭和曾率中國海軍七下西洋,在馬六甲海峽應當地民眾之托,平定陳祖義部5000餘名海盜,采取的主要是關注民生、建立治安的做法。
專家楊凱也在2008年11月的《南風窗》上撰文指出:
海盜問題之所以在索馬裏尾大不掉,一則由於該國國內長期處於無政府狀態;二則因為缺少國際製衡力量。其附近海域雖然早有美、英、法、德、意等國組建的“150聯合特遣隊”在巡邏,但特遣隊的主要任務是反恐,其次才是打擊海盜;三則是源於國際法的盲區。1982年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在諸如“發生在一國領海之內的劫掠活動是否屬於海盜行徑”、“海盜在公海上作案後逃入該國領海,而該國暫無合法政府存在或合法政府崩潰的情況下,是否可以進入其領海緝拿海盜”等問題上陷入盲區,導致索馬裏的海盜們鑽了法律的空子,在公海上幹完“活”後就往索馬裏領海跑,然後在那坐等贖金。如果外國軍艦膽敢追到索馬裏領海內,就會被當地部族、軍閥或教派貼上“帝國主義”的標簽,群起而攻之。
幸而,索馬裏於2004年成立了過渡聯邦政府,又於2年多前打回國內,恢複了主權,這樣聯合國安理會才能援引《聯合國憲章》第7章,通過決議授權外國軍艦:在索馬裏政府同意的情況下,進入其領海清剿海盜。這一決議,也為歐盟國家聯手打擊索馬裏海盜鋪平了道路。
索馬裏海盜橫行不僅損害了世界貿易,惡化了其國內形勢,更可怕的是他們可能為恐怖主義作倀,威脅到國際政治安全。為此,國際社會采取了標本兼治、雙管齊下的辦法,合作打擊海盜。而在外界的批評聲浪中,索馬裏政府也開始承擔起責任來。
從全球治理上說,聯合國安理會應索馬裏過渡聯邦政府的請求,先後於2008年6月2日和10月7日通過了2項決議,呼籲各國積極參與打擊索馬裏沿岸公海的海盜行為,必要時可臨時申請進入索馬裏領海內緝凶。此前的2007年11月到2008年6月期間,出於救助索馬裏饑民的需要,法國、丹麥、荷蘭以及加拿大等國海軍為世界糧食計劃署的運糧船提供了護航。
而針對愈演愈烈的海盜活動,“150聯合特遣隊”還在2008年8月底設立了索馬裏“海上安全巡邏區”,為來往船隻提供穩定的海上安全通道。10月中下旬,索馬裏安全部隊出手,先後解救了2艘開往索馬裏、分別來自巴拿馬和印度的貨船。隨後,法國海軍在距索馬裏海岸大約185公裏的亞丁灣公共海域抓獲了9名海盜嫌疑人,並移交給索馬裏地區當局。
從地區治理上說,東非7國早在2006年3月的伊加特峰會上,就通過了《內羅畢宣言》,表達了合作打擊索馬裏海盜的決心。隻可惜雷聲大雨點小。2008年,在國際海事組織的協調下,西印度洋19個國家欲效仿《亞洲地區反海盜及武裝劫船合作協定》,醞釀執行一項非洲地區協議。對此倡議,索馬裏在亞丁灣對岸的鄰國也門十分熱心。也門總統薩利赫在2008年11月對約旦和埃及的訪問,其主要目的就是協調紅海國家的反海盜行動。而借鑒新加坡、馬來西亞和印尼3國在治理馬六甲海盜問題上的成功經驗,非洲各國正商討開展類似的情報交流與聯合巡邏行動。
但是,歸根結底,索馬裏海盜問題仍然是和平與發展的問題。
首先,在其國內各派軍閥混戰的情形下,國際社會既需要“揚湯止沸”式的停火協議與和解大會,也需要“釜底抽薪”般的武器禁運與經濟製裁;同時應協調周邊各國立場,增加對非盟派駐索馬裏維和部隊的資金援助,這樣才能撲滅索馬裏內戰之火,提高其國民的平均壽命。
其次,從“透明國際”2008年公布的《全球貪腐印象指數》排行榜上索馬裏赫然墊底來看,其國內治理依然糟糕。國際社會應把對索馬裏的援助與索國政府落實整肅貪汙、改善民生的進程相掛鉤,加強對索馬裏財政使用的監管,合理分配援助物資;在此基礎上,發展經濟,削減貧困,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如此才能從源頭上遏止海盜活動的瘋長。要知道,在1/9的人流離失所、近1/2的人需要國際糧食援助的索馬裏,能夠解決溫飽都是一種幸運。曾一度控製大半個索馬裏的“伊斯蘭法院聯盟”之所以能迅速崛起,皆因它為貧民提供了必需的食物、醫療和教育等公共產品,並恢複了社會的法律和秩序,而非人人都支持其極端教義。
最後,治貧終須治愚,發自人們內心深處觀念的改變,才是最根本的改變。在索馬裏這樣一個前現代國家,要推行民主政治,樹立法治觀念,消除海盜行為,仍然需要依靠普及教育,培育公民社會——盡管“路漫漫兮其修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