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清月的篤定讓我一陣恍惚。
從前,我們最相愛時,許清月也很篤定。
她說:「不會的,我許清月這輩子隻愛南蒼一個人。」
那天,我以為和我攜手共度餘生的那個人,一定是她。
我和許清月從初中同桌到高中同校、從大一戀愛到共同創業,十六年。
我們在公司發展步入正軌時訂婚。
不出意外的話,其實今年我們要結婚的。
可我們相識的第十六年,相愛的第十年,許清月變了。
許清月是從什麼時候開始變的呢?
大概是從她不再給我發消息噓寒問暖,大概是從她坐在我對麵抱著手機怎麼也壓不下嘴角,大概是從她開始每天給林溪發早晚安。
真心啊,瞬息萬變。
所以分手時,她把罪責都怪在自己頭上,與那個看似矜貴的男人毫不相幹。
我遂了她的願,沒有把後來林溪挑釁我的證據拿出來。
其實林溪剛出現時,我並沒有多想。
合作夥伴寵愛的私生子,想來我們公司曆練曆練。
為了談成那筆生意,許清月跑來征求我的意見。
她說,建議安排林溪去當助理,做些端茶倒水的瑣碎事情,就當花錢養個少爺,公司業務不方便讓他碰。
我信以為真。
卻不想許清月讓林溪做了她的貼身助理,一做就是一年。
而許清月又千方百計地把我勸去了國外開拓市場,一待又是一年。
再回來時,許清月成了人人口中的準林太太。
我成了許清月的前男友。
不等我找許清月對峙,許清月就找上了我。
她把離職書推到我麵前,連帶著一份股權轉讓協議。
「南蒼,從前我們說過,如果有一天遇到了讓自己更心動的人,我們就和平分手。」
「你還記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