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哥說不過我,但她不甘心,又去打探顧燕的情況了。
短短三日後,顧燕就跟那位林長生舉辦了婚禮。
婚禮很簡單,是在一個教堂裏舉辦的,沒有邀請任何一個親戚,僅有雙方攜手同行,含情宣誓。
光哥把偷拍的婚禮視頻給我看,一陣陣火大:「顧燕是不是有毛病啊?你這個正牌男友忘了她,她轉頭跟別人結婚,到底在搞什麼?」
「可能是幫那男的圓夢吧,這個人不是患癌了嗎?和顧燕結婚是他的夢想唄。」我分析得合情合理。
光哥一想也是,更生氣了。
他又去打探了。
這次他回來告訴我,顧燕帶著林長生去旅遊了。
估計是全國遊,遊遍了才會回來。
事實證明的確如此。
光哥再也找不到顧燕了,隻能等她回來再收拾她。
我樂得如此,光哥終於不煩我了。
接下來的三個月,我繼續快樂的單身時光,要多幸福就多幸福。
隻是偶爾午夜夢回,我會習慣性地伸手一撈,卻什麼也沒撈到,仿佛身邊那個位置本該有個人一樣。
然後我會驚醒,疑惑地看向旁邊空蕩蕩的位置,心裏仿佛缺了一塊,眼角竟也泛紅。
真是莫名其妙。
難道......
鬧鬼了!
對,八成是鬧鬼了!
隨後我去光哥家住了。
直到三個月的最後一天,我回家收拾東西,在門口發現了一個快遞。
我拆開一看,裏麵密密麻麻全是照片。
有婚禮照、風景照、自拍照、合照。
這些照片有個共同點,那就是出鏡的隻有兩人,一個是顧燕,一個是林長生。
兩人的幸福和快樂呼之欲出。
此外,照片的下麵,還壓著一封信。
我拆開信封查看,發現是林長生寫給我的。
【宋澤宇,我不知道顧燕是怎麼說服你不哭不鬧的,你能這麼大度,我很感動。
我要死了,這些是我留在人世最後的東西,我寄給你,希望你能體會到我的幸福與不舍,幫我好好保管。
我住進了醫院,等待死亡的降臨。而顧燕已經啟程回家了,她說必須在今天回家找你,我留不住她,終究還是我輸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