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多年,明明是他們,昧下我爸的撫恤金作威作福。
卻毫不羞恥地說出是他們養了我這麼多年。
我爸犧牲時,我年紀還小,哪怕他遺書上寫明了,五十萬撫恤金盡數留給我,可也隻能由我媽代為保管。
她跟我說,幫我存著,等我長大了,就還給我,結婚生子也好有個本。
後來,她卻拿著這五十萬當成自己的嫁妝,改嫁了謝智城,她以為的長期飯票。
嫁進來的第一天,謝智城對我很客氣。
說會把我視如己出,那五十萬,就由他幫我保管、投資、錢生錢。
等我滿十八歲那天,他會還給我雙倍驚喜!
我以為我媽再遇良人,就點了頭。
直到那次我生病高燒。
村裏的赤腳醫生說要打點滴,他們說家裏我能自在些,拿著吊瓶帶我回家了。
可我越打越難受,偷偷拔了管去找他們。
結果卻隔著一條門縫,聽見他們在裏麵,一邊翻雲覆雨,一邊敗興地提起我。
親媽一邊痛苦地享受一邊問。
“真的不會出問題嗎?那可是一條人命!”
“能有什麼事,什麼點滴,說到底不就是一瓶透明的水嗎,跟赤腳老李買,一瓶得十幾塊錢,自家的井水,一分錢不用不說,說不定還比赤腳老李賣的更幹淨呢!”
“再說了,不這樣,照你兒子體弱多病這個樣,咱得在他身上花多少錢?要我說,現在錢也到手了,要不找個機會,把他趕走得了,省得留在這,一頓還得浪費半碗飯。”
“那是你親兒子,你來想辦法!”
我媽突然停下,對他怒目而視。
“你以為我不想甩掉這個拖油瓶嗎?現在把他趕出去,那就是犯了遺棄罪,你是想讓我進去嗎?”
那一天,我全身發抖,分不清是燒的還是氣的。
隻記得我咬破了整片下唇,從那一刻起,我就知道。
爸不是親爸,連媽也不是媽了。
我開始把自己照顧地好好的,不敢再生病。
讓自己卑微如螻蟻。
隻有讓自己隱身,我才有機會在那個家裏苟延殘喘到十八歲。
才有機會奪回我爸留給我的一切。
隻可惜,還差兩個月,就差兩個月。
“既然你不要臉麵,那也別怪我不留情麵。”
謝智城握緊了拳頭。
我眼角泛淚,看著我媽。
“我畢竟是你十月懷胎生下來的親兒子,難道你也不要我了嗎?至少,讓我在家裏多待兩個月,現在把我趕出家門,我連去給別人洗盤子,都沒有人敢用我。你真的舍得眼睜睜看著我去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