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歲那年我遭遇車禍斷了一條腿,變成了殘廢。
可李桂香卻哭著抱住我,一定要嫁給我。
她給我做飯,為我搓澡,推著我去公園散步,講最新的段子逗我笑。
甚至寧可排三個小時的隊,也要買到我愛吃的綠豆糕。
而丈母娘更是親自幫我洗臟衣服,不重樣地買我愛吃的菜,從無埋怨。
所有人都說,是我家祖墳冒青煙,讓我撿到了寶。
而我卻在得知老婆懷孕的當天晚上,一把火點著了她和未出生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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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女婿燒死妻子和孩子的消息瞬間傳遍小鎮。
街坊鄰居排著隊到李家門前扔爛菜葉、臭雞蛋。
麵對不分晝夜的高強度審訊,我從始至終都沒說一句話。
案件進度遲遲不能更新。
丈母娘心急如焚,不遠千裏從深山老林裏尋回一劑藥。
“這藥能呈現出人的記憶,通過電磁波將記憶投射到顯示屏上,等藥效一過,人也就瘋了。”
“如果你現在如實招來,就不用受這個罪。”
丈母娘淚眼婆娑地望著我。
幾個月前,她還曾為我親手做了一雙鞋。
她說買來的鞋都太硬,不適合我的腿恢複。
如今,她的眼中充滿怨恨。
我低下頭,輕笑了一聲,繼續沉默。
不是我不想說,隻是真相太過荒唐,又有誰會相信?
鄰裏看著我這副油鹽不進的表情,都說我太過囂張。
汙言穢語不停地朝我襲來,還有人丟來石子,砸得我額頭流血。
看管我的人手不足,有人衝過來踢到我身上。
“你活該是個瘸子,那麼好的媳婦兒你都不知道珍惜,你就應該死在車禍裏。”
“看你外表人模狗樣的,心卻是黑的,連自己的孩子都不放過!”
“我經常看到他半夜才回家,肯定是出去鬼混被他媳婦兒發現了,這才惱羞成怒!”
“這樣的人不配活著,趕緊讓他去死!”
“快點讓他把藥喝了,我倒要看看他能嘴硬到何時!”
一片謾罵聲。
有人掰開我的嘴,將墨黑色的藥一口灌進我嘴裏。
辛辣的味道在我喉嚨裏蔓延開來,我被嗆得瘋狂咳嗽。
腦袋裏像是有一雙手,反複拉扯我的神經,卻隻為了好玩。
我抱住頭,忍不住在地上打滾,直到失去意識。
再睜開眼時,丈母娘走到我麵前,扇了我一巴掌。
“為什麼要殺我的桂香!她明明對你那麼好!”
我的眼淚糊了一臉,艱難地把手伸向丈母娘。
李桂香對我確實無微不至,她對所有人都充滿熱情。
丈母娘也更是像親兒子一樣疼我,將好吃的東西都留給我。
一起生活的這些年,有太多個幸福的瞬間讓我無法忘懷,銘記於心。
正是想到這些美好的回憶,我才當機立斷。
書上說,火葬能讓人的靈魂直接升入天堂,實現解脫。
短短十幾秒就能讓人死去,好過鈍刀割肉,權當我最後再為你做的事吧。
眾人紛紛安靜下來,等著看顯示屏上我的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