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之後,我沒再見過女主。我有懷疑她可能不是演戲那麼簡單,有點像是被什麼束縛住了,所以隻能在內心吐槽卻沒辦法表露。
不過這不歸我管。
至於男主,那就是煩上加煩的顯眼包。
他的行為包括不限於在我上班(家族企業)時訂一大束花還要讓騎手大聲問我滿意嗎;知道一百萬事件後天天一副我在玩欲擒故縱的自信模樣。按理說我應該陪他搞曖昧推劇情,但他太過有病我也是真受不了。
我承認我對他的第一印象出錯了,確實不是斯文敗類,這不純純普信油膩下頭男嗎??
「叮咚」
手機一響,我就知道又是這位大爺給我發短信了。
「沈斯琛:殊殊,今晚有空一起吃個飯嗎?
我:我不吃晚飯。」
最一開始我還會認真回複,但我一認真這人就加倍尬我,短短一周,我腳趾都不知道摳出幾座芭比夢想豪宅了。
於是我選擇認真敷衍。
本來我打算就這麼把劇情水過去留點關鍵劇情推推得了,直到女主現在唯一的親人養母病重,按照原著我應該在女主最需要幫助的時候從中作梗不讓男主去。
我也確實這麼幹了。
可出於人道主義,這麼做我總有點過意不去。
但是……
他不能去,我可以啊!
淩晨三點。
雖然感覺動機不夠,但打定主意的我還是去了並成功看見在雨中打不到車隻能淋著雨騎共享單車狂奔的女主。
我搖下車窗喊她,「喂,我載你一程要不要?」
女主神色焦急,過了一會才反應過來有人在喊她,看到我之後眼睛都亮了一瞬。
她停下車,我也讓司機靠邊停下。
「可以嗎,太謝謝你了!」
可能因為她對男主沒意思所以沒真把我當情敵也可能純粹心大,她這回居然是真信任且感激我。
我覺著這畫麵有點熟悉,但說不上來。
我直截了當:「上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