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擬一道,欽差可調各府縣驛卒與水勇,凡有漏網之物,五日內盡數追回。案中所抄白銀,先入軍政特別賑儲庫,列江南軍餉項。朕不取一文。”
殿上諸臣默然。溫體仁捧著案,輕聲道,“陛下,可否宣一紙曉諭江南百姓。”
朱由檢點頭。
“寫。說朕查的是貪墨,不是鹽法。鹽法不改,稅不加一分一厘,凡因盜鹽受苦的百姓,因徭役致貧的鄉民,賑濟從速。此案完結之後,朕另定鹽引之製,公平其法,去其弊。”
“是。”
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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