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月末去健身房銷卡,剛到前台就被店長攔下。
“退卡可以,違約金扣除餘額的80%。”
店長指著我的合同:“還要補交一筆手續費,3000塊。”
見我皺眉,他施舍般補充:“這也就是看你還是學生,換了別人,這卡裏的錢一分都別想拿回去。”
我這卡裏還剩5000塊!扣完還得倒貼?
我試圖普法:“你們這是霸王條款,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預付卡退費不得設置不合理的違約金,你們得整改。”
店長嗤笑一聲:“小美女,別拿網上那套忽悠人。這麼跟你說吧,我們的合同是請頂級律師寫的,天衣無縫。”
巧了不是。
我林溪,京大法律係博一。
專攻合同法,協助導師起草過數項行業規範,從無敗績。
......
店長翻了個白眼,語氣不善。
“我看你填資料寫的是學生,學生證拿出來我核對一下。”
我把京大的博士生證遞給店長,他嘴角向下撇了一下,翻開證件小聲嘀咕。
“林溪,京大法律係博士。”
接著他又是冷哼一聲:“怪不得這麼軸,別以為讀死書就有用。”
“知道我們老板是誰嗎?本地商會的副會長。處理的都是你這種想鑽空子的刺頭。”
旁邊一個練得像發麵饅頭的私教也陰陽怪氣上來幫腔。
“小姑娘,勸你識相點。乖乖把手續費交了,不然我們法務部起訴你違約,到時候你的征信花了,書都白讀。”
“你那個學生證,在這個社會上,還沒我的肱二頭肌好使,懂嗎?”
我懶得和他們廢話,伸手要去拿回證件。
畢竟今天還要趕回學校改論文,我不想把時間浪費在這些法盲身上。
沒想到店長手一縮,語氣輕慢。
“等等,按規定退卡前要做體測,確認你沒有身體隱患。”
“但是你放心,雖然你也沒咋練,走個過場就行。”
“隻要你配合,馬上給你辦。”
我攥緊錄音筆,《民法典》關於格式條款的規定在腦海裏過了一遍。
經營者不得強製消費者接受服務。
到底是誰給他們的底氣這樣明搶?
見我沉默,那個私教不耐煩地直接上手拉我的胳膊。
把我往裏麵的體測室推搡。
“我告訴你小丫頭片子,進了這個門,別說體測,就算今天要你把所有的器械都擦一遍,你也得照辦。”
“仗著自己是名校生,眼珠子都快長頭頂上去了。”
我深吸一口氣,事情已經荒謬到我想笑。
他們以為自己是誰?黑社會嗎?
想扣人就扣人。
我輕輕推了推眼鏡,緩緩開口。
“你是覺得法律管不到你們這家店嗎?”
“你就不怕我打2345和稅務局舉報你們?”
聽說我要舉報,店長語氣反而更加猖狂。
“哎喲喂,嚇死寶寶了。”
“我告訴你,我們店開業到現在,被舉報沒有一百也有八十。”
他倚著前台,抖著腿。
“小妹妹,在這條街,我們就是規矩。你盡管舉報,看看是你那本破法律書硬,還是我們的後台硬。”
接著,他把我的學生證隨手扔進了櫃台深處鎖起來。
“證件先扣這兒,做完體測再還你。”
我看著被他鎖進抽屜的證件,對他微微一笑:
“那就麻煩你們保管好了。”
畢竟待會等警察和市監局來做現場筆錄時,這會是件很重要的非法扣押證據。
今天要不把這黑店變成普法教育地和偷稅漏稅典型。
我林溪的名字,以後倒著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