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吳丹天天喊我賠錢貨,明明家裏有洗衣機,她就是要我手洗全家人的衣服。
我要準備飯菜,家裏所有的活都需要我幹。
她隻要不順心,就拿出竹條抽在我身上,一下就是一條血痕。
其實還有一次,她故意將我帶到一個陌生的地方,讓我在原地等她,不許亂跑。
一開始我站著等,後麵站累了我就靠著旁邊的路燈。
到了晚上,溫度一點點下降,我穿著洗到發白的短袖,涼涼的夜風從衣服破洞灌進來,把身體吹得直發抖。
我坐到了地上,雙手抱著自己的身子。
我開始期待吳丹能夠快點來接我。
街上的行人熙來攘往,卻沒一個人長著媽媽的樣子。
沒有人看見我落寞的樣子。
直到後麵隻有零零散散的兩三個人來往,心裏的期待一次次撲空。
我還是相信她一定會來接我。
直到我身上披上了月色,我也沒等到她來。
好在有個警察看見我一個孩子蹲在路邊有些奇怪把我帶回了警察局,然後一通電話把她叫到了警察局。
警察對她教育了一番,吳丹支支吾吾說自己忙忘了,下次不會了。
回到家裏,程遠對著吳丹嚷嚷:“媽,今天的炸雞真好吃,下次你還要帶我去。”
我目光落在桌上的雞骨頭,還有未拆包裝的新玩具。
吳丹親切的摸著程遠的頭,被他撒嬌的模樣惹得臉上止不住的笑。
“好,下次媽還帶你去吃,我的乖兒子,長大可要好好孝順媽媽。”
我在旁邊看著兩人,眼中晦澀不明。
吳丹回頭瞪著我罵道:“死丫頭,今天的事不許往外說,敢胡說八道,我拔了你的舌頭。”
我突然明白了,如果沒有警察叔叔的那通電話,她永遠不會來接我。
早在我出生的時候,她就拋棄過我一次。
七歲那年,她又拋棄了我第二次。
吳丹還有一件最愛做的事。
她喜歡天天跑到別人家倒苦水,說奶奶把我養得嬌氣,她天天伺候我這個公主,不知道有多累。
在外人麵前編織出一副慈母的形象。
除了鄰居,村裏的其他人家都以為我就是吳丹所描述的那樣,好吃懶做。
程遠從小被她寵著,蜜罐裏長大,看見吳丹對我什麼態度,他也有樣學樣。
他從來沒有當我是他的姐姐。
直到我考上了大學,她不同意我上。
我死了心,跟她大吵一架,她說什麼也不肯讓我離開家。
因為這麼多年,家裏的活都是我幹的,我走了,就輪到她了,她自然不願意。
再後來我出去上班,說是養活家裏,實際是偷偷給自己攢大學學費。
去飯店洗碗,在餐廳做服務員,發傳單各種工作我都做過。
她發現了之後就隻說了一句,我敢出家門一步,就和我斷絕關係,家裏不會再給我一分錢,以後也不許我回來。
我把她的話寫在紙上,兩個人簽了字,毅然決然走出家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