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看著我爸沒事人一樣喝酒吃菜,艱難地從地上爬起來。
顧不得收拾自己,我回房間直接報警,又給助理發消息,讓她來接我。
當年我沒等到通知書,隻能去打工。
那時候在電子廠流水線上班,一天十幾個小時對著顯微鏡看配件,生生把眼睛看得近視,還得了幹眼症,到現在眼睛還會經常流淚。
我想換工作,但是未成年找工作實在困難,稍微正規的都不要,不正規的又克扣工資。
家裏又沒錢給我生活費,窮到隻能去快餐店,撿人家沒怎麼動過的飯。
最後,我被逼無奈去夜市擺攤,剛開始的貨都是我一個人扛。
扛不動,就和做批發的老板說好話,幫我看貨我慢慢去搬。
最難的時候,我瘦弱的小身板上都是扛貨勒出來的痕跡。
我吃了不知道多少苦,又趕上風口,才把公司做到現在的規模。
在我爸的口中,我竟然還得感謝他們當年把我的錄取通知書藏起來?
太可笑了!
至於房、車,前幾年想擴大規模手裏沒有留錢,也就今年攢了點錢,我已經看好戶型,連定金都交了,是城東新開發的大平層,方便又寬敞。
不過現在,他們想都別想!
敲門聲很快響起,我挪動身體地去開門。
打開門,門口站著兩名警察。
警察看到我的慘狀,開始詢問我的情況。
沒想到我爸聽到這邊的動靜,竟然過來要強行關門。
“陳真!你能耐了,竟然該報警抓你老子!”我爸說著又是一巴掌打過來。
我身上太疼,實在躲不開,隻能閉上眼。
巴掌卻沒落下來,警察把他攔住了。
“我打我的女兒天經地義,警察也管不著!”我爸還在叫囂。
我很驚訝我爸居然如此倔強,他好像真的以為打我不犯法。
“天經地義?你的行為已經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是要被拘留的。”
聽到警察說要拘留,我媽慌了:“警察同誌,都是家事,孩子不懂事,她爸就教育了她一下。”
“警察同誌,陳平虎踢了我的頭,我懷疑我可能腦震蕩。”
我把後腦勺粘著血的頭發給警察看,警察看了都直搖頭:“現在是法治社會,教育子女也不能動手打人!”
“老子沒踢她的頭,是她自己摔的,她撒謊,你們快把她抓起來!”
我爸甚至揮著手要去打警察。
由於我爸一直劇烈反抗,警察直接拿出手銬把他銬上。
警察說,他得被拘留五天,再罰款五百。
被帶走的時候,我爸還在罵罵咧咧。
雖然身上都是傷,但是能讓我爸進去呆幾天,也不算虧。
我媽卻像是瘋了一樣,撲到我身上抓著我的頭發就往牆上撞。
“你這個小賤人!打你一下你就報警!你現在當老板了!能耐了,出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