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走廊的燈還亮著。
我重新往回走,推開技術部的門,把燈摁亮。
坐回自己位置。
屏幕還是鎖著的,我輸入密碼,打開。
停了一下,然後給陸哲發了一條消息:
“看看你簽過的《創始人協議》附件三,第七條。“
發完,我把他拉黑了。
手邊還放著杯水,是今天下午喝剩的,涼了。
我喝了一口,放下。
把律師的對話框翻出來,看了看他發過來的流程說明,逐條讀完。
不複雜。
身份核驗,意向函,授權撤銷通知,法定送達。
快的話,三個工作日。
我點開項目根目錄,把最近六個月的提交記錄截了圖,存進一個新建的文件夾,命名為“歸檔“。
然後進了權限管理麵板。
盯著那行字看了一會兒。
“授權期限:至首次公開募股完成日,或授權方單方麵撤回之日。“
我當時寫這個條款,陸哲在旁邊。
他那時候說沒關係,隨便寫,反正蘇晚你不會坑我的。
他笑著說的。
我當時也笑了。
最小化窗口。
出去倒了杯熱水,回來,重新坐下。
小鄭發來新消息,說慶功宴還沒散,陸總讓她多拍點現場的照片,明天早上要發公司公眾號。
我看了一眼,沒回。
又來一條:“蘇總,林顧問好像要加入我們公司,陸總在跟她談,您知道嗎?“
我停了一下。
回了兩個字:“不知道。“
然後退出對話框。
電腦屏幕上還開著那個根目錄的窗口。
我點進“arch_core“,往下翻,一直翻到五年前最早的那批文件。
注釋是我寫的,那時候打字還很快,手腕還沒開始酸。
有一行寫著:“這塊邏輯以後要大改,先留個口,別封死。“
後來改了,改了三次。
第三次是去年冬天,我和小鄭在公司熬到淩晨,外麵在下雪,她去樓下買了兩碗泡麵,我們一邊吃一邊找那個嵌套邏輯裏的漏洞。
找到的時候快四點了。
陸哲那天在哪裏,我不記得了。
我退出文件夾,重新打開權限管理麵板。
這次鼠標移到了那個按鈕上。
沒點。
停了幾秒,退出來。
時間夠。
律師說三個工作日,我不急在今晚。
我把電腦關機,把桌上的東西歸攏了一下,水杯、便利貼、那支一直用著的平價簽字筆。
站起來,把椅子推到桌子底下,推齊了。
拿包,走。
燈關了。
走廊還是那條走廊,安保還坐在門口,抬頭看了我一眼。
我刷卡出去。
外麵風不大,路上人很少。
我叫了一輛車,站在路邊等。
手機亮了一下,是陸哲,電話。
我看著屏幕,等它震完。
沒再打來。
車來了,我上去,報了地址。
司機戴著耳機,沒說話。
我靠著車窗,看著外麵的路燈一格一格往後退。
手機又亮了。
這次是條短信,號碼不認識,內容很短:
“蘇女士您好,我是方律師助理,剛收到您的委托消息,請問明天上午十點是否方便來所裏當麵核驗?“
我回:
“方便,十點見。“
發完,把手機屏幕朝下放在腿上。
車拐過一個彎,陸哲公司大樓的頂層燈還亮著,是他那層。
我看了一秒,移開視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