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陸硯舟皺了皺眉:“還考慮什麼?”
我站起來要走,陸硯舟伸手攔了一下。
“坐下。”
我沒動。
他歎了口氣,語氣又軟下來:“聽溪,我不是催你。但你想想,拖著對誰有好處?你不想簽,總得有個理由吧。”
我坐回去了。
“星辰的撫養權呢?”我問。
“歸我,你有探視權。每周一次,你要是想多看看,也可以商量。”
“我要現在這套房子。”
陸硯舟的臉色變了。李婉清也收了笑,低頭喝水。
“這房子寫的是我的名字。”陸硯舟說,“你當初簽過字的。你現在要這個,不現實。”
“那就不簽。”
李婉清抬起頭,眼眶又紅了:“嫂子,這房子是硯舟和浩浩的家,你拿走了,浩浩住哪兒?我肚子裏這個出生了住哪兒?你不能這麼狠心......”
“就是因為你肚子裏這個,我才要這套房子。”我看著她說,“這是我媽出錢買的。”
陸硯舟敲了敲桌子:“沈聽溪,你別扯那些沒用的。老家房子加五千塊,是我最後的底線。你接受,咱們好聚好散。你不接受,那就法院見。到時候你能拿到什麼,你自己清楚。”
我沉默了很久。
這就是這個男人的誠意。
他說得對,法院見,我未必能贏。房子寫的他的名字,協議我簽過字,那張假離婚證也是我自己去領的。雖然現在讓表哥去查了,但最後能查到什麼也不知道。
“一個月一萬。”我說。
“六千。”
“八千。”
“七千,不能再多了。”陸硯舟端起酒杯,“行就行,不行拉倒。”
我看著他,又看了看李婉清。她低著頭,嘴角卻微微翹著。
“好。”我說,“協議我拿回去看看,明天給你答複。”
我拿起那份文件,站起來走了。
身後傳來李婉清輕輕的笑聲:“硯舟,你說嫂子會簽嗎?”陸硯舟說:“會的,她沒有別的路走。”
我沒回頭。
從餐廳出來,我直接去了表哥家。
沈延把一遝材料攤在桌上,臉色不太好看。
“聽溪,情況不太妙。”
我坐下來翻了翻。銀行流水、房產過戶記錄、公司賬目——陸硯舟把這些年轉移走的錢,做得幹幹淨淨。學區房過戶到李婉清母親名下,走的是“買賣”手續,合同、轉賬記錄、契稅發票一應俱全,從紙麵上看不出任何問題。他公司轉給李婉清的那些錢,掛的是“項目谘詢費”和“員工分紅”,每筆都有合同和發票。
“你的意思是,我拿他沒辦法?”我問。
沈延沒說話,點了支煙。
我拿起那份離婚協議——陸硯舟讓我簽的那份真協議。老家那套房估價不到四十萬,七千塊一個月的撫養費,在城裏連房租都不夠。他算得很精,每一筆都卡在法律允許的邊沿上,讓你告不了他,又吃不飽。
難道真的沒有別的路能走嗎?
我心裏沉了沉,還是決定再想一想別的辦法,多谘詢一下業內人士,比如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