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16歲那年,我讀高一。
爸媽在外地做生意,奶奶年紀大了,沒有能力再照顧我。
我媽就回來了一趟,幫我在縣城租了一個房子,陪我住了幾個月。
因為她常年在外,我又處於心思最敏感的階段,我和她幾乎沒有話說,並不親近。
我上我的學,她忙她的工作。
我回家已經很晚了,可她因為要找供貨商、要談價格、要應酬,回得比我更晚。
有一次,我感覺我回家的時候被人跟蹤了,跟她說了這回事,想讓她放學去接我。
我媽答應了,但是食言了。
我在學校等她等到12點,下了大雨。
我找不到躲雨的地方,隻能咬著牙匆匆往家跑。
那一晚,噩夢發生了。
我在穿越一條小巷子的時候,跟蹤我的人跳出來將我撲倒。
雨水和雷聲吞沒了我的呼救聲。
我回到家的時候,身上一半雨水,一半血水。
我媽正在沙發上呼呼大睡,房間裏充滿了酒精的味道。
“薇薇?”
似乎是被血液的味道嗆醒了,我媽忽然睜開了眼。
看清了我的模樣,她瞬間酒醒,抱著我嚎啕大哭。
“對不起,對不起.......”
“薇薇.......”
“都怪我,都是我的錯!”
她說那晚她本來是要去接我的,可是再喝一頓酒,她就能用最低的價格拿下供貨商。
她以為我不會出事。
嗬嗬。
可能是因為疼,也可能是因為恨,我把她推開,不許她碰我。
我隻說了兩個字,報警。
我媽又嚎啕地哭了起來。
“不能報警啊!”
“薇薇,一報警所有人都知道你的事情了!你在學校怎麼抬頭?你往後該怎麼辦?”
“媽在呢哈!”
“媽不走了,媽留下來一直陪著你........”
可是不到三個月,我媽就被殘忍殺害。
隨著她死去,我以為那段噩夢經曆,再也不會被翻出來。
可沒想到,我爸查到了。
他拿出一個皺巴巴的筆記本,扔到我麵前:“你媽有寫日記的習慣,她在被害之前,把重要的事情都寫在了日記本裏。”
“她怕日記本被發現,鎖進鐵盒子裏藏了起來,沒有被那把火燒毀,現在被我找到了——”
說著,我爸狠狠揪住我的衣領:“你媽是做錯了事,可她不是故意的啊,她不報警也是為了你好啊!”
“你怎麼下得去手害她?”
“你是人還是畜生?”
爸的吼聲震得我耳膜生疼。
一旁的舅舅沒有再勸他,而是顫抖著拿起了桌子上的日記本。
上麵的確是我媽娟秀的字跡。
她記錄了因為她的疏忽,導致我被傷害的經曆。
紙張上有幾處明顯的汙漬,許是眼淚打了上去,我從中看出了濃濃的痛悔。
舅舅看完,擦了擦眼,聲音顫抖:“大誌哥,你先冷靜一下。”
“就算有這檔子事,也不能說明林薇是凶手吧?”
“我姐被割了三十多刀啊,還有被侵犯的痕跡,林薇做不出來——”
推開我爸,舅舅滿眼哀求地抓住我的手:“薇薇,你是不是因為記恨你媽,所以故意包庇凶手,阻止我們為你媽報仇?”
“舅舅發誓,隻要你說出凶手,讓你媽瞑目,我親手幫你報仇!”
“我一刀刀活割了傷害你的那頭畜生!”
舅舅眼眶通紅,炙熱的目光讓我不敢麵對。
不等我做出任何反應,我爸又咬牙笑了起來。
“用不著你報仇了,那頭畜生已經死了,很可能就是林薇親手殺的!”
“警察已經在查了,很快就會有結果。”
“林薇,我也不想把你送進監獄。”
“可我不能讓素娟死不瞑目,這是你逼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