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心中覺得心酸又可笑。
我今年已經高考過了。
高考前一晚,我鼓足勇氣告訴她,想讓她陪我一起去參加高考。
她當時很敷衍的答應,我卻激動地一整晚都沒睡好覺。
可是第二天一早,她急急忙忙地送妹妹去舞蹈室練舞,完全忘記了昨天晚上答應過我的事情。
現在更是連我高考過的事都忘記了。
她不是記性不好,關於妹妹和弟弟的事情,大到妹妹參加舞蹈比賽的時間,小到弟弟穿的襪子是什麼顏色,她都記得清清楚楚。
隻是我所有的事,對她來說都是不值得被記住的。
弟弟表情不耐煩地拉住我媽的另一隻胳膊。
“媽,餓死了,不是說要帶我們去吃海鮮的嗎?”
我媽立刻變了臉色,對他們露出和藹的笑。
“好,我們馬上就去。”
幾人有說有笑的離開,隻留下我和滿地的臟衣服、臟鞋子。
我拿出已經花屏的手機,給補課學生的家長發去信息,說今天有事,不能去補課了。
衣服和鞋子,我整整洗了一個下午。
我告訴自己隻要再忍半個月,等錄取通知書到了,我就離開。
晚上,天色漸黑,媽媽帶著弟弟妹妹從外麵回來了。
妹妹將一個打包盒遞給我。
“姐,沒吃完的海鮮,打包給你帶回來的。”
我低聲道:“不用了,我已經吃過了。”
晚餐是一個饅頭加一個雞蛋,雖然遠不及他們吃海鮮豐盛。
但這是屬於我的晚餐,而不是別人的殘羹剩飯。
妹妹聽我這麼說,直接臉色一沉將打包盒扔進垃圾桶裏。
我知道她在不高興什麼,她吃飽喝足之後,善意大發將殘羹剩飯打包回來給我。
我應該感恩戴德地接受才對。
我現在的拒絕讓她這點微小的善意,沒有發散出去,所以她不高興了。
我媽瞪我一眼。
“你明知道你妹妹每次出去吃飯,都會給你打包回來,你還吃晚飯,我看你就是故意惹你妹妹生氣!”
“快點跟你妹妹道歉!”
我不想再跟她爭辯什麼,因為無論說什麼,說到最後的都是我的錯。
我低頭,“雲麗,對不起,姐不是有心的,我隻是太餓了。”
妹妹的臉上重新展開笑容。
“好了,姐,我原諒你了,下次你可不能再這樣了。”
我笑容苦澀地點點頭。
其實妹妹沒什麼壞心思,她開心就笑,不高興就甩臉子,整個人很天真,也很容易看穿。
可就是因為的天真,才更顯的殘忍。
十歲的我,以為我足夠聽話,足夠乖,媽媽總有一天也會把目光放到我身上,也會像疼愛弟弟妹妹一樣疼愛我。
十八歲的我,再也不會抱著這種天真愚蠢的幻想了。
周日傍晚。
我剛從外麵補課回來,便看到我爸媽兩人麵色嚴肅地坐在沙發上。
我小聲跟他們打招呼之後,便準備回到自己房間。
可我爸卻出口喊住我。
“雲舒,你過來一下。”
我頓住腳步,走過去。
“爸,有什麼事?”
他打開旁邊的公文包說道:“昨天晚上我回家的時候,去銀行取了兩千元,放在這個包裏。”
“今天早上那兩千元不見了。”
我瞬間明白了他的意思。
“你們懷疑是我偷了錢?”
我媽直接拿出一個信封摔在桌子上,紅通通的紙幣從信封裏散落出來。
“不是懷疑,就是你,我已經從你房間裏找到這兩千元了。”
我撿起桌上的錢,開口解釋。
“不是,我沒有偷錢,這兩千元是我做家教掙來的。”
我爸聲音冷冽。
“人贓並獲了,你還在狡辯,這個家裏除了你,還有誰會偷錢?”
“雲麗和雲峰,問過他們了嗎?”
我媽立刻否認。
“不可能,平時他們要什麼我就給他們買什麼,他們怎麼可能偷這點錢。”
言外之意是這個家裏,隻有我缺錢,也隻有我會偷錢。
他們甚至都沒有詢問弟弟妹妹,直接就給我判了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