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我主動發消息給顧之城。
“你有時間去民政局嗎?”
顧之城回:"我不同意離婚。"
"字都簽了,管你同不同意。"
他打來電話,我沒接。
發消息過來說:"李晴的事我在處理,你不要衝動。"
我把手機扣過去,繼續看律師發來的材料。
那天下午,律師那邊傳來消息。
"車牌查到了,那輛車登記人在李晴的一個親戚名下。案發時間段,那輛車的行駛記錄顯示正好是在醫院地下車庫。
我說:"我知道了,繼續跟進。"
晚
未解鎖章節
想要觀看更多精彩內容
下載 APP 解鎖更多精彩章節
掃碼或復製鏈接到手機瀏覽器進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