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那日之後,裴持盈沒有再提親。
她隻是常讓人送東西來。
不是貴重首飾,也不是綾羅綢緞。
而是很尋常的東西。
城南的栗子糕,東街的糖炒杏仁,冬日裏的手爐,新裁的厚棉襪。
還有一盞很亮的琉璃燈。
燈送來那日,小廝說:
“郡主說,小院夜裏暗,公子讀書傷眼。”
我摸著燈罩,想起前世在郡主府守婚房。
那時婚房裏的喜燭將盡,我隻能借快熄的燭光寫字。
寫錯一個字,便要重抄。
如今這盞燈擺在桌上,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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