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陳勇在群裏發了一份《住戶集體主張書》。
這次要求的不是三成。
而是每戶十萬元。
十六戶,一百六十萬。
他在下麵寫:
“不簽就不搬,不給錢就不讓拆。”
我把文件轉發給律師。
“起訴材料可以提交了。”
律師問:“還是民事糾紛?”
“還有惡意造謠、阻礙施工和損壞通知。”
“要一起算?”
“一起。”
我看著那份主張書。
有些人把底線寫在紙上,方便別人簽收。
律師很快把證據保全的回執發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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