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天早上,我到公司時,門禁卡刷不開了。
前台小姑娘站起來,聲音很小。
“林總,行政說您的權限還沒恢複。”
“誰下的通知?”
“顧總辦公室。”
我給顧晚晴打電話,她沒接。
第二個電話打過去,終於通了。
“你先回去休息兩天。”
“項目今天預驗收。”
“顧航會參加。”
“他能回答極限工況嗎?”
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
“林硯,你一定要在這個時候逼我嗎?”
“是我在逼你,還是你們把做項目的人趕出項目?”
“我爸說了,技術資料都是公司資產。”
“那就讓公司按資產交接流程來。”
“你簽了轉讓合同。”
“我簽的是項目成果轉讓,不是替顧航補齊能力。”
她沒再說話,直接掛了電話。
我沒有闖進研發樓,而是去了樓下咖啡店。
許聞舟發來一條消息。
【林哥,實驗室昨晚來人了。】
【他們把舊測試盒和紙質記錄全搬走了。】
【我隻留下了這一份。】
後麵是一張照片。
一頁質量記錄,右下角有我的簽名,旁邊還有許聞舟和項目經理的確認章。
記錄上寫著:第37次打樣,顧航未參與;方案調試由林硯完成,質量複核由許聞舟簽字。
三百二十七次打樣的設計、調參和失敗分析都是我做的,許聞舟負責按流程複核並簽質量記錄。這兩件事,我從沒混為一談。
我把照片保存下來,沒讓許聞舟繼續發原件。
他問:【要不要我把紙質版交給你?】
我回:【先鎖在質量檔案櫃裏,別帶出公司。】
上午十點,我去了唐寧的專利事務所。
她是我三年前認識的代理師,替我處理過幾次個人專利谘詢。
我把第一版結構圖、時間戳和公司發來的署名文件放到她麵前。
“幫我查這兩個申請的時間。”
唐寧看完資料,抬頭問:“你知道公司已經用顧航的名字申請了嗎?”
“昨晚知道的。”
她調出公開信息,手指停在屏幕上。
“顧航這份申請,備案日期是今年三月。”
“你的呢?”
“我去年六月通過代理提交過一份未公開申請。”
唐寧看了我一眼。
“這不是一次簡單的署名爭議。”
“我知道。”
“你那份申請的附件裏,有一個結構編號。”
“星軌0317。”
“顧航提交的材料,也用了這個編號。”
我笑了。
“他連編號都懶得換。”
唐寧沒有笑。
“你要先把個人申請的材料做證據保全。還有,公司如果主張這是職務成果,你需要證明哪些設計在入職前已經完成,哪些是後來授權給公司的。”
我點開電腦裏的舊文件。
那是父親留下的實驗日誌。
他去世前,把一隻舊硬盤交給我,裏麵全是我大學時期跟著他做的熱流實驗。
顧家知道這隻硬盤,卻不知道我早就做了鏡像備份。
“這夠嗎?”我問。
“先記住,回執隻能證明你在那個時間提交過材料,不能單獨判定項目成果歸誰。”
“你要把入職前的基礎結構、公司期間的工程改進、公司獲得的使用許可分開證明。”
我點頭:“去年六月申請的是基礎導流結構。星軌項目的尺寸適配和連續測試,是我進公司後完成的。”
“那就別把它們混成一句‘技術全是我的’。你主張的邊界越清楚,證據才越有用。”
這也是我堅持要看合同附件的原因。
下午,公司發來停權通知。
理由是我涉嫌私自複製核心資料,並影響項目交付。
通知最後還有一句:如不在二十四小時內交出全部研發文件,公司將啟動競業和損失追償。
我把通知轉給唐寧。
她回了四個字。
“他們急了。”
我打開客戶合規郵箱,把郵件寫到一半,又停下。
直接發核心技術不行。
但我可以先發風險目錄。
我寫下三項內容:真實發明人待核、參數驗證記錄缺失、當前技術代表無法獨立複現關鍵工況。
鼠標停在發送鍵上。
按下去,項目會被暫停。
不按,顧航會拿著我的技術去簽字。
我按下了發送。
確認回執跳出來時,我把郵件另存為原始格式,連同附件校驗信息一起備份。
這封信不會證明我做過全部工作,卻能證明我沒有把完整技術資料泄給外部。
我知道顧家會把暫停項目說成我的錯,甚至會讓同事覺得是我害他們拿不到獎金。
可如果我不留下邊界清楚的記錄,等項目出問題時,所有簽字都會順著組織架構落到我頭上。
我沒有把郵件轉給許聞舟,也沒有在群裏解釋。
他還在公司,任何多餘的動作都可能讓他先被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