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午三點,客戶合規部門回複了郵件。
【收到風險提示,項目預驗收暫緩。請瀾川科技在七十二小時內提交技術權屬和數據來源說明。】
半小時後,顧振山打來電話。
“你給客戶發了什麼?”
“事實。”
“你知道這個項目暫停意味著什麼嗎?”
“知道。”
“知道還敢做?”
“我不知道顧航能不能承擔安全責任。”
電話那頭傳來一聲重響,像是有人把杯子砸在了桌上。
“林硯,你是不是忘了自己是誰的女婿?”
“我沒忘。”
“那你就該知道,顧家倒了,你也沒有好處。”
“項目出事故,顧家倒不倒我不知道。”我說,“但我會先進去。”
顧振山沉默了很久。
“今晚來公司。”
“不去。”
“不是商量。”
“那就讓法務通知我。”
我掛斷電話,顧晚晴的電話馬上打了進來。
她沒有哭,聲音也很平靜。
“我爸說你給客戶發了風險郵件。”
“嗯。”
“你可以先把郵件撤回來。”
“不可以。”
“林硯,隻要項目順利,顧航署不署名有什麼區別?”
“如果他隻是署名,沒有問題。”
“他是顧家的人。”
“那更應該知道什麼能簽,什麼不能簽。”
她吸了一口氣。
“我給你三百萬,算技術補償。”
“合同金額是多少?”
“先不談合同。”
“那我也不談。”
“你到底想要什麼?”
“署名、合理許可費、項目責任邊界。”
“你要把我家逼到什麼程度?”
“我隻要你們別拿我的名字替顧航承擔風險。”
第二天,顧晚晴把一份協議送到我租住的公寓。
她坐在我對麵,臉色很疲憊。
“簽了它,三百萬馬上到賬。”
我翻到最後一頁。
協議上寫著:林硯自願放棄與星軌模塊有關的一切專利、署名、收益及追責權利。
“這叫技術補償?”
“公司需要一個完整的權利歸屬。”
“顧航的名字已經寫上去了。”
“你簽了,事情就結束了。”
“對誰結束?”
她抬頭看我。
“對所有人。”
“不。”我把協議合上,“對你們結束,對我開始。”
她的手指慢慢收緊。
“你以前不是這樣的。”
“以前我以為你會站在事實這邊。”
“我站在公司這邊。”
“公司是顧家的,公司不是你一個人的。”
她沒回答。
我把協議推回去。
“拿走。”
當晚,瀾川科技在行業群裏發了一份聲明。
聲明稱,某研發人員因個人原因惡意阻礙項目,試圖以泄密威脅公司。
沒有寫我的名字,但所有人都知道說的是我。
我看完聲明,打開電腦,把客戶郵件、停權通知、轉讓合同和專利時間線放進同一個文件夾。
文件夾名稱隻有三個字:責任鏈。
第二天上午,董事會臨時會議通知發到我的私人郵箱。
議題一:解除林硯研發總監職務。
議題二:追究林硯泄密責任。
議題三:確認顧航為星軌模塊唯一技術負責人。
會議時間,明天九點。
我給唐寧發了截圖。
她隻回了一句:“該來的來了。”
我把手機放到桌麵,重新看了一遍會議通知。
三項議題都把結論寫在了問題前麵:先定我泄密,再解除我的職務,最後確認顧航負責。
這不是調查,更像一份等我簽收的判決。
我給唐寧補發了專利申請回執的掃描件,問她哪些信息可以在董事會上展示,哪些必須遮蔽。
她回複得很快:“展示時間和申請人信息,技術內容先不公開。把證據鏈講清楚,不要替任何人下法律結論。”
我照她的建議重新整理材料,隻留下能核驗的部分。
明天我要爭的不是誰更會說,而是他們敢不敢讓所有記錄同時擺在桌麵上。
顧晚晴隨後發來一份會議材料清單,要求我把所有個人設備交由公司檢查。
我回複可以配合依法核驗,但請她先列出設備範圍、提取方式和見證人。
她沒有回複,隻把我的要求轉給了法務。
至少這一次,誰都不能再把一句口頭命令說成我自願交出全部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