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院那天,沈淮沒有來接我。
他讓司機送來一張紙條。
【知夏害怕醫院,我先帶她回家。】
我看了很久,才反應過來他說的“家”,是我和他的婚房。
推開家門時,客廳裏堆滿了新買的東西。
粉色拖鞋,安神香薰,還有沈淮特意讓人從國外送來的助眠儀。
喬念正蹲在沙發邊,替知夏削蘋果。
母親端著燕窩,從廚房裏走出來。
知夏穿著我的睡衣,靠在沈淮懷裏,臉色蒼白。
看見我,她身體猛地一抖。
手裏的杯子摔在地上。
“姐姐......”
“對不起,我一閉眼就是綁匪的臉。”
“我實在不敢一個人住。”
我拿出手機打字。
【可以請護工,也可以住母親家。】
知夏還沒看完,眼淚已經落了下來。
“姐姐是不是不想看見我?”
沈淮抽走我的手機。
“她才剛回來,你別刺激她。”
我伸手去搶。
他卻把手機放到自己身後,語氣透出疲憊。
“晚寧,我知道你失去聲音很難受。”
“可知夏差點被撕票。”
“讓她住一陣子而已,你非要現在計較嗎?”
我看著他。
他明明知道,我不喜歡別人碰我的東西。
結婚第一天,他還笑著承諾,這個家裏的一切都由我做主。
如今我連拒絕一個人住進來的資格都沒了。
喬念走過來拉我的手。
“行了,都是一家人。”
“你現在說不了話,正好少吵兩句,家裏也清淨。”
她說完,像是覺得自己玩笑開過頭了,訕訕地補了一句。
“我不是那個意思。”
我抽回手,徑直走向二樓。
屬於我的錄音室已經被搬空。
話筒、音響和我收藏多年的唱片,全被塞在走廊角落。
房間裏換上了一張公主床。
牆邊擺滿沈淮剛買回來的玩偶。
我站在門口,渾身發冷。
沈淮跟上來,解釋得理所當然。
“知夏需要安靜的環境。”
“你現在也用不上錄音室,先給她住幾天。”
我蹲下身,從紙箱裏撿起一張摔裂的唱片。
那是結婚紀念日時,他送我的禮物。
上麵還留著他的字。
——希望沈太太永遠想說就說,想唱就唱。
我把唱片翻過去,不想再看。
母親忽然在樓下叫我。
“晚寧,過來簽個字。”
茶幾上放著一份聲明。
我掃了一眼,手指瞬間僵住。
那是一份撤回刑事控告意願書。
上麵寫著,我自願諒解綁匪,不再追究綁架期間遭受的傷害。
最下麵,竟然已經簽好了我的名字。
我抬頭看向沈淮。
他避開了我的視線。
“隻是先給警方一個態度。”
“知夏現在經不起反複問詢,撤案對她最好。”
我飛快地在手機上輸入。
【被綁的是她,說謊失聲的是我。】
【你憑什麼替我撤案?】
沈淮看完,眉心緊鎖。
“綁匪沒有傷害你。”
“你失聲是意外,不能全算在他們頭上。”
我死死盯著他。
電話是綁匪打來的。
謊是他求我說的。
如今,他告訴我,這隻是一場意外。
知夏突然捂住胸口,呼吸急促。
“別吵了。”
“都是我的錯,我就不該活著回來......”
沈淮立刻轉身抱住她。
母親也衝過去給她順氣。
喬念一把將我推開。
“你沒看她都快喘不上氣了嗎?”
“你現在說不了話,就非得用眼神逼死她?”
我踉蹌著撞在桌角。
所有人都圍住知夏。
沒有人注意到,我的手掌被碎杯子劃開了一道口子。
鮮血順著指尖往下滴。
我低頭看見聲明最後一欄。
那兒寫著:
【當事人因失聲無法溝通,由丈夫沈淮代為表達真實意願。】
我忽然明白了。
從我失去聲音的那一刻起,他們就不再需要我的意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