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鄭哲宇結婚八年,他在外麵養了99個女孩。
當他養到第100個時,我像往常一樣帶著銀行卡來到別墅勸女孩離開。
女孩卻不屑地看著我:“你有什麼資格在我麵前耀武揚威,不就是懷了孩子嗎?”
“可就算懷了,也要看你有沒有福氣生下來。”
說著她瞥了一眼不遠處的鄭哲宇,然後猛地拽住我,和我從二樓的陽台摔了下去。
一陣劇痛後,我感覺腿上有熱流緩緩流下。
我抱著肚子,忍著劇痛懇求鄭哲宇救救我們的孩子。
可他卻隻顧著查看女孩的情況,一臉厭惡地對我說:
“別裝了,我知道你懷孕是假的,你拉著佳欣跳樓,不就是怕我發現你假懷孕的事情嗎?”
說完他看都不看我一眼,抱著女孩去了醫院。
等我再次醒來時,已經躺在了病房裏。
肚子裏的孩子沒有保住。
我心如死灰,找到鄭哲宇的媽媽:
“當初簽合約時,定下的期限是八年,現在時間到了,我可以離開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