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常說,她能念完大學,全靠小姨初中輟學去飯店端盤子。
後來小姨嫁了個酒鬼,生完兒子宋初塵沒多久就被打進了醫院,再沒醒過來。
宋初塵被媽媽接回家那年四歲,我五歲。
從此,家裏所有的好東西就理所應當的屬於他了。
上個月降溫,媽媽翻出家裏最後兩件羽絨服。
一件新的給宋初塵套上,拉鏈拉到下巴,仔細掖好領口。
另一件舊的遞給我,袖口的毛都禿了,拉鏈還卡。
我沒吱聲,低頭使勁拽拉鏈,至少她還記得給我留一件。
出門的時候風特別大,宋初塵說手冷。
媽媽立刻脫下自己的手套給他戴上,又回頭把我舊羽絨服兜裏我自己買的暖寶寶抽出來,塞進宋初塵的口袋。
"塵塵手上有凍瘡,你那個暖寶寶先給他用,你搓搓手就行。"
我張了張嘴,又閉上了。
兜裏空了,手指凍得發紫。
宋初塵小聲說:"哥,你冷的話我們換著貼。"
媽媽搶在我前麵說:"不用換,你哥抗凍,從小就不怕冷。"
可我怕的從來不是冷。
我怕的是永遠被當成那個"不需要被心疼"的人。
回到家我沒脫鞋,直接進屋翻出抽屜最底下那張錄用通知。
邊境口岸的海關緝私崗,常駐五年,大雪封山的季節三個月出不來。
我在簽名欄寫下自己名字的時候,手終於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