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說生我是個意外,生妹妹才是計劃。
我一直當他們在開玩笑,直到我發現妹妹的精裝相冊有三本。
關於我的照片,隻有戶口本上那張黑白登記照。
後來媽媽的師傅出了事,兒子托付給我們家。
秦落辰住進來的第一天,媽媽就把我的房間讓給了他。
"你搬去跟妹妹住,你們擠一擠。"
妹妹不肯,鎖了門,一整晚沒開。
我抱著枕頭在沙發上睡了一夜。
第二天媽媽就讓我搬去了雜物間。
妹妹每個月有兩百零花錢,秦落辰有一百五,我沒有。
我問過一次,爸爸皺著眉說:
"你要錢幹什麼?吃住不都在家嗎?"
秦落辰在旁邊剝橘子,遞了一瓣給爸爸,笑著說:
"叔叔,哥哥可以用我的呀,我們一起花。"
爸爸摸著他的頭:"看看人家多懂事。"
十七歲那年學校組織誌願填報講座,需要父母簽字同意。
我拿著表格回家,爸媽正在商量給秦落辰報哪所私立高中。
我把表格放在他們麵前,等了兩個小時。
最後是我自己模仿爸爸的字跡簽了名。
筆跡不像,但沒關係。
反正從來也沒有人會核實關於我的任何事。
我把誌願填在了三千公裏以外的城市。
意外來的人,就該學會自己計劃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