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親生父母家那天,我被教的第一件事,是別叫爸爸媽媽。
他們怕養姐聽見,覺得自己被拋棄。
可我自小明白,不爭不搶的話,連口飽飯都沒有,所以我偏要叫,還要坐媽媽旁邊,戴爸爸買的項鏈。
養姐一哭,我就成了滿肚子算計的鄉下人。
我撕過隻有她的全家福,也在宴會上搶過話筒,告訴所有人,我才是親生的。
父母罰我跪祠堂。
竹馬陪我跪了一夜,說他認的新娘從來隻有我。
可結婚七年,他也學會了勸我讓讓姐姐。
她離婚回家,他便把我籌備的結婚紀念宴,改成了她的接風宴。
我掀翻蛋糕,所有人都罵我惡毒。
沒人知道,我剛查出肺癌晚期。
第二天,我撤掉宴會上的婚紗照,遞出離婚協議。
媽媽欣慰地說:“你姐姐終於不用再看你臉色了。”
我點頭。
“以後,你們都不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