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夜好眠。
第二天我直接去了公司。
卻被前台告知有一個我的快遞。
很奇怪,我不記得我最近有買什麼東西寄到公司。
快遞很薄,拆開來好像是信封一樣的東西。
不是很厚。
我拆的時候,旁邊還有同事在開玩笑,
“哎呦,這誰啊?不會是情書吧?”
“這年頭怎麼還有人用快遞寄情書?這也太老土了吧?”
我讓她別打趣我,快去上班。
心裏卻也忍不住好奇,這到底說什麼東西?
難不成真有人整這麼老土的告白?
結果拆開後看到文件的第一行,我就笑不出來了。
這是一張法院的傳票。
上麵清晰的寫明了原告和被告的身份。
是陳默,他將我告上了法庭。
還要求我退還租金押金,以及賠償精神損失費?!
而理由那欄。
我來來回回看了好幾遍遍,才確定自己沒看錯。
【被告趙晚晚在出租房屋時,表示自己單身,暗示可提供情感歸屬及婚姻機遇。】
【原告基於此暗示簽訂合同,但被告不僅未履行相關隱含承諾,並擅自更換實際居住人......】
【致使原告情感期待落空,遭受重大精神傷害,構成虛假宣傳......】
明明白紙黑字寫的都是中文。
可這裏麵的意思簡直讓我大開眼界。
我單身就是暗示可提供情感歸屬和婚姻機遇了???
我自己的房子我出租給了別人叫“擅自”?
還說我給他造成了重大精神傷害,構成虛假宣傳?!
我簡直要被氣笑了!
難怪那時候他還特意問我是不是一個人住?!
感情是在這裏等我!!!
我拿著紙張的手都開始抖。
被氣的。
但我的理智還在。
我直接點開微信想把傳票拍了發給陳默。
卻發現他昨晚先給我發了條語音。
時間是淩晨一點。
他氣質敗壞的質問我,
“晚晚,為什麼你房間裏的是個男人?!你不是單身嗎?!”
神經病!
我直接回了個問號。
然後,我得到了一個陌生的紅色感歎號。
“對方開啟了好友驗證,你還不是他(她)好友......”
我是真被氣笑了。
一想到當初那個在我麵前靦腆拘謹的人居然是這副模樣。
我還將能租到2000的主臥600租給他!
我恨不得穿越回去狠狠扇自己兩個巴掌。
讓自己清醒點。
我深呼吸了好幾口氣才讓自己心緒勉強回複。
但手裏攥著的紙張已經被我掐出了紋路。
我再去看那個三人群,發現陳默不知道什麼時候已經退出了群聊。
三人群裏現在隻剩下了我和王磊。
我給王磊發消息,等了好一會他都沒回。
最後隻能先壓著心裏的怒火坐回工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