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班主任辦公室出來,我沒回教室。
我直接坐公交去了林家。
時隔兩年再走進這扇雕花大門,我沒有任何觸動。
上輩子我在這扇門前站過無數次。
每次都要等傭人通報,等父母“方便”了,才能進去。
而林婉兒進門從來不用敲。
我上樓,推開那間所謂屬於我的房間。
六平米,朝北,挨著雜物間。
衣櫃裏掛著三件校服,兩件打了補丁。
抽屜裏有一疊草稿紙和幾支快寫禿了的鉛筆。
全部家當塞進那個補了三次的舊書包,剛好裝滿。
樓下傳來說笑聲,林婉兒回來了。
“媽媽你看,老師今天誇我演講寫得好!”
“我們婉兒最棒了,媽媽明天帶你去買新裙子。”
“爸,我想報一個衝刺班,兩萬八一期的那種。”
“報,給我婉兒報最好的。”
兩萬八。
我在這個家住了半年,總共拿到過四百塊生活費。
還是大哥覺得我穿得太破給林家丟人,施舍的。
我拎著書包下樓。
一家五口正圍在沙發上吃水果。
看到我,林母皺了皺眉。
“你不是在學校嗎?誰讓你回來的?”
我沒回答,徑直走向門口。
林父瞥了一眼我的書包。
“幹什麼?又鬧什麼脾氣?”
三哥林驍從沙發上站起來,走到我麵前,一把拽過我的書包。
“別讓她走,先查查有沒有偷東西。”
他把我的書包翻了個底朝天。
草稿紙撒了一地。
幾件打了補丁的舊衣服被他抖開,扔在地上踩了兩腳。
“沒有。”他鼻子裏哼了一聲,“窮酸樣。”
林婉兒端著果盤走過來。
笑盈盈地從口袋裏掏出五十塊錢,遞到我麵前。
“姐姐,拿著吧,別在外麵翻垃圾桶,被人看到多不好。”
客廳裏安靜了一秒,然後所有人都笑了。
連傭人都捂著嘴偷笑。
我看著那張五十塊錢。
上輩子我接了。
因為我確實需要錢。
養母的煎餅攤一天賺不到五十塊,還要供我吃飯、交資料費。
五十塊錢夠我吃三天。
可我接了之後,林婉兒轉頭就在班級群裏發:
“姐姐離開家連吃飯的錢都沒有,我給她零花錢她感動得哭了。”
這輩子,我從口袋裏拿出提前寫好的《斷絕親屬關係聲明》。
“林建國,周麗華。”
我念出他們的名字。
林父的臉色變了。
“你叫誰名字呢?沒大沒小......”
“本人林初,自願與上述二人斷絕一切親屬關係。自簽署之日起,雙方再無任何權利義務關係。”
我一字一句念完,客廳徹底安靜了。
我咬破右手食指。
在聲明末尾按下一個紅手印。
然後把紙扔在林父麵前的茶幾上。
“從今天開始,我跟你們沒有任何關係。”
林母猛地站起來。
“林初你瘋了?你離了林家能幹什麼?去街頭要飯嗎?”
“你當斷絕關係是你說斷就斷的?”林父拍著桌子,“法律上我們是你監護人!”
“我已經滿十八了。”
我拎起地上的書包,把地上的草稿紙一張一張撿起來。
那些紙上寫滿了數學公式。
每一張都是我淩晨兩點在出租屋裏做完的。
“還有。”我在門口停了一下。
“那張五十塊錢,留著吧。”
我看了林婉兒一眼。
“過不了多久,你們全家加起來可能都拿不出這個數。”
我轉身就走,身後傳來林父摔杯子的聲音。
林母罵我白眼狼。
三哥追到門口踹了一腳門框。
“滾!永遠別回來!”
我走在林家小區的綠化大道上。
上輩子我走這條路的時候哭了一路,這輩子我沒有。
我坐上末班公交,穿過半個城市。
從高檔別墅區到城中村,公交車要經過十四個站。
窗外的燈越來越暗,樓房越來越矮。
我到了。
出租屋的門沒鎖。
養母彎在油鍋前,正在炸明天要賣的油條。
她聽見腳步聲回過頭,看到我拎著書包站在門口。
眼圈一下子就紅了。
“閨女,你咋回來了?”
“媽,我回來住。”
她張了張嘴想問什麼,又咽回去了。
然後轉身去廚房端出一碗麵。
麵上臥著兩個荷包蛋。
我接過碗坐在矮桌前,吃了一口,眼淚掉進碗裏。
“媽,以後會好的。”
她背對著我用圍裙擦了擦臉。
“好不好的都沒事,你回來媽就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