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走的那天是淩晨。
火車六點二十發車,我得提前到站。
鬧鐘是手機振動,聲音調到了最小。
我起來的時候,陽台上很冷。
折疊床是借鄰居家的,我把它收好,靠牆放著。
兩個蛇皮袋,一個裝衣服,一個裝書和那台舊台燈。
行李輕得一隻手就能提起來。
二十二年,打包起來,就這麼多。
一百八十平的房子睡著四個人,安安穩穩。
少一個人,不多不少。
我在玄關換鞋,蛇皮袋放在腳邊。
彎腰係鞋帶的時候,手碰到了鞋櫃最下層。
裏麵整整齊齊放著爸爸的皮鞋、媽媽的高跟鞋、弟弟的球鞋、妹妹的舞蹈鞋。
我那雙舊拖鞋昨天被媽媽扔了。
她說陽台要騰出來放跑步機,雜物都清掉。
我在這個家裏所有的痕跡,都是雜物。
我輕輕轉動兩圈門鎖,全程沒有發出一點聲響。
走廊的聲控燈亮了一下,又滅了。
電梯到一樓,我拎著蛇皮袋走出單元門。
淩晨的小區沒有人。
路燈底下停著我叫的出租車。
司機幫我把蛇皮袋放進後備廂。
車子啟動。
後視鏡裏,那棟樓越來越小。
到了火車站,過了安檢,坐在候車大廳的塑料椅上。
手機亮了。
家庭群裏沒有新消息。
上一條消息還是昨天晚上媽媽發的:裝修公司明天來量電競房的隔音板尺寸,小哲把房間收拾一下。
弟弟回了個“知道了”。
妹妹發了張自拍。
爸爸沒說話。
沒有人說“小宇明天走”。
因為沒有人知道。
妹妹知道。
但她沒有告訴任何人。
也許她覺得不重要。
也許她不知道該怎麼說。
也許她說了,但沒人聽。
和我一樣。
檢票口開了,我排在隊伍中間。
手機響了一下。
是妹妹發來的微信。
淩晨四點五十三分。
“哥,你走了?”
我打了兩個字:“嗯,走了。”
她過了半分鐘才回。
“你都沒跟媽說。”
“我昨天跟爸說了。”
這是真的。
昨晚十點,爸爸在客廳看電視,我走過去站在他麵前。
“爸,我明天要走了,去外地工作。”
他眼睛盯著電視,嘴裏“嗯”了一聲。
“去哪?”
“西部。”
“哦。”
他甚至沒有按暫停鍵。
我在他麵前站了五秒,他的視線沒有從電視上移開過。
我轉身回了陽台。
最後一晚睡在折疊床上的時候,我想,這就是告別了。
二十二年的告別,用了八秒。
火車開了。
站台往後退,候車大廳往後退,這座城市往後退。
手機上最後一條消息是站長發來的:
“沈宇,車到站的時候我去接你。路上注意安全。”
我鎖了屏,靠著車窗閉上眼。
四十七個小時之後,會有人舉著牌子等我。
牌子上會寫著我的名字。
然後我會走進一間8平米的房間,門牌上貼著“沈宇”兩個字。
暖光台燈,熱水,書桌。
很小。
但每一寸都是我的。
一百八十平的家,沒有我的一雙拖鞋。
八平米的宿舍,寫著我的名字。
我閉著眼,火車的轟鳴聲很大。
大到可以蓋住所有不值得再聽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