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聞聽,這周末陪媽去趟公證處,把你奶奶房子的事兒辦一下。"
周六早晨,媽媽端著一杯熱牛奶放在我麵前,語氣輕描淡寫。
我接過杯子,沒有立刻喝。
"辦什麼事?"
"就是過戶的手續嘛。"媽媽坐到我對麵,雙手交疊放在桌上,像是在做一次日常的交代,"你奶奶走得急,房子雖然寫了你的名字,但你還沒成年那會兒,很多手續沒走完。現在你十八了,去簽個字就行。"
"過戶給誰?"
我抬起頭,用僅剩的左眼看著她。
媽媽愣了一下,隨即笑了。
"當然是過戶到咱家名下啊,你一個學生,名下掛著套房子也不合適。萬一以後出什麼糾紛——"
"奶奶說那是留給我的。"
餐廳裏安靜了幾秒。
媽媽臉上的笑容僵了一瞬,但很快又恢複了。
"媽知道,你奶奶疼你。但你想想,你現在住在家裏,吃穿用度都是爸媽負擔的。那套房子放在你名下,你也打理不了。不如先放到爸媽這兒,等你以後工作了、成家了,媽再給你。"
多麼合理的說辭。
如果我沒聽到那天晚上的對話,我可能真的會信。
"我再想想。"我低頭喝牛奶。
媽媽的表情變了一瞬,但又迅速調整過來。
"行,你想好了跟媽說。不著急。"
不著急。可是三天前她說的是"得趕緊讓他簽字"。
我什麼都沒說,端著杯子回了房間。
下午,聞哲推開我的門,手裏拿著一件灰色的連帽衛衣。
"哥,這件我穿著有點大,你試試?"
他把衣服往我床上一扔,自己倚在門框上打量我的房間。
五平米的儲物間,一張折疊床,一張從廢品站撿回來的書桌。
牆上貼著幾張奶奶給我寫的毛筆字帖,是我從鄉下帶來的唯一的東西。
聞哲的目光在字帖上停了停,撇了撇嘴。
"哥,你這屋也太寒酸了。要不我跟媽說,把書房收拾出來給你住?"
"不用,我習慣了。"
"你就是太悶了。"聞哲走進來,坐到我床沿上,"媽說你從小在鄉下長大,性格內向,不太會跟人相處。其實你不用這麼拘謹的,咱們是親兄弟。"
親兄弟。
我在鄉下的十三年,他一個電話都沒打過來。
我被接回城裏那天,他看我的眼神像在看一隻從泥地裏爬出來的蟲子。
"你身上怎麼有股味道?"
這是他對我說的第一句話。
"哥?"聞哲在我麵前晃了晃手,"你又走神了。你是不是不高興?"
"沒有。"我收回思緒,拿起那件衛衣看了看,袖口有一塊不明顯的汙漬,領子上還殘留著他常用的古龍水味道。
"謝謝。"
聞哲滿意地點點頭,起身往外走。
走到門口,他突然回頭。
"對了哥,那個房子的事你就聽媽的吧。反正你在鄉下也沒住過那套房子,算不上有感情。"
他的語氣隨意得像在說今天天氣不錯。
"再說了,你現在眼睛又不好,以後找工作都難。有爸媽幫你管著錢,不是更省心嗎?"
門被帶上的瞬間,我攥緊了手裏的衛衣。
指節發白。
晚上,我躺在床上,黑暗裏右眼的位置隱隱作痛。
醫生說那是幻覺痛,神經記憶裏殘留的信號。
我閉上左眼,整個世界沉入徹底的黑暗。
這種黑暗我不陌生。
在鄉下的時候,冬天停電,奶奶會把我摟進被窩裏,用粗糙的手搓我的耳朵。
"聽聽不怕,奶奶在呢。"
奶奶。
如果你還在,會不會替我擋住他們?
你走的時候一定也想到了吧,所以才把唯一的房子留給了我。
你知道他們不會真的疼我。
我側過身去,把臉埋進枕頭裏,牙關咬得死緊。
在這個家裏,連難受都要悄無聲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