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天清晨,我在客廳沙發上醒來。
家裏已經亂成一團。
母親站在玄關換鞋,一邊催父親搬車裏的喜糖,一邊提醒沈柔別忘了帶婚房鑰匙。
看見我坐起來,她隻匆匆說了一句:
“醒了正好,把門口那幾袋垃圾扔了。”
“我們今天去布置婚房,中午不回來。”
沈柔挽著母親出門,臨走前還不忘回頭叮囑我:
“姐,婚紗尾款今天到期,你記得付一下。”
門關上後,屋裏徹底安靜下來。
我走到房門口,開始整理那幾個裝著我舊物的紙箱。
裏麵大多是些不值錢的東西。
工作證、畢業照、幾件舊衣服,還有母親當年隨手塞給我的毛絨玩具。
二十年的人生,裝進兩個紙箱,竟然還有空餘。
整理到最後,我在垃圾袋底下看見一抹褪色的紅。
是六歲那年被沈柔撕壞的獎狀。
中間那道裂口,被小時候的我用透明膠歪歪扭扭地粘過。
我將它翻過來。
背麵留著一行稚嫩的鉛筆字。
“隻要我聽話,媽媽就不會趕我走。”
字跡已經淡得快要看不清了。
我蹲在地上,指腹慢慢擦過那句話,眼淚毫無征兆地落下來。
那天挨完巴掌,我一個人躲在房間,把獎狀拚了很久。
我不怪沈柔,也不敢怪母親。
我隻恨那個從未出現過的女人。
如果她沒有生下我,我就不會成為這個家裏的錯誤。
直到二十年後我才知道,那個女人根本不存在。
我也從來不是錯誤。
隻是父母為了哄另一個女兒開心,選中了我來受委屈。
我擦掉眼淚,將獎狀一點點鋪平,放進行李箱最裏麵。
隨後,我打開手機。
取消父母名下的親屬副卡。
停止家裏的物業、水電和保險代繳。
撤銷婚紗、婚車以及婚慶尾款的付款授權。
這些年,我替他們承擔了太多。
多到所有人都忘了,那些錢並不是憑空出現的。
做完一切,我拖著行李箱站在玄關。
鞋櫃上擺滿了沈柔的婚鞋。
牆上掛著昨天剛洗出來的訂婚照。
照片裏的三個人笑得親密,好像這本來就是一個隻有三口人的家。
我看了最後一眼,轉身關上門。
直到出租車開出小區,也沒有一個人發現我離開。
去機場的路上,母親在家庭群裏發來十幾張購物清單。
紅棗、花生、床品、喜字,還有婚房要用的裝飾擺件。
最後附上一句:
“小夏,這些你下午買好送過去。”
我沒有回複。
半小時後,她的電話打了進來。
“小夏,婚紗店剛才聯係我,說尾款還沒付。”
“你趕緊處理,別讓人家催到柔柔頭上。”
我望著車窗外飛快倒退的街景。
“我不付。”
電話那頭安靜了一瞬。
母親很快提高聲音。
“你還沒鬧夠?”
“昨晚在親家麵前甩臉色,今天連婚紗錢都不肯出,你非要毀了柔柔的婚禮是不是?”
“她的婚禮,和我沒有關係。”
“怎麼沒關係?你是她姐姐!”
母親氣得聲音發抖。
“當初要不是我們收留你,你能有今天?”
即使到了這一刻,她仍然在用那個謊言壓我。
我的眼眶又開始發酸。
可這一次,不是因為害怕。
而是心疼那個被困了二十年的自己。
機場廣播響起,提醒前往倫敦的旅客準備登機。
母親還在電話裏罵我沒良心。
最後,她用最熟悉的語氣威脅道:
“你今天要是不回來,以後就別叫我媽!”
二十年前,她說我是外麵的孩子。
我哭著抱住她的腿,求她別趕我走。
如今我握著那張被撕壞的獎狀,輕聲回答:
“好。”
我停了一下。
“那我以後不回來了。”
說完,我掛斷電話,關掉手機。
隨後拉著行李,走進了飛往倫敦的登機口。
這一次,我沒有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