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從我媽去世,這已經是我一個月內去的第十八次派出所了,比我過去二十多年裏加起來都多了十幾二十倍不止。
如果按照積分累計製度,我爸這“老魔丸”絕對是VVVVVIP專享會員。
當時我媽去世僅僅不到三天,頭七還沒過完,他就開始早晚在公園瞎晃蕩,美其名曰睹物思人,在家待著太想我媽,他憋的難受,得多出去透透氣。
早上他剛出門兒,中午我就被緊急召喚到了派出所去認領他。
“蘇小姐,您父親在和平公園無端毆打過往的行人,涉嫌擾亂公共秩序,按照法律應當是判處行政拘留......”
那時的我爸因為沒有經驗,臉色煞白,眼睛裏的慌亂顯而易見,但依舊打著十二分的精神強有力地向我辯駁道:
“她長得跟你那個死去的媽一個德行,我看著不爽,不就打了她幾巴掌,至於嗎?!”
當時我媽在世的時候,就沒少挨他的巴掌,但又念著情分,想著給他一次次機會,所以遲遲不肯離婚,到死都沒能等到他的“浪子回頭”。
一旁的阿姨,身形和模樣確實和我媽有著三分像,所以被我爸盯上了,打了她一拳又一拳,身上滿是淤青。
我透過她,好像看到了曾經在泥沼裏掙紮了許久的我媽,注視著她的麵孔淚流不止。
而我爸順勢往派出所的地上一坐,眼淚鼻涕一抹,就開始發動物理攻擊:
“歉是不可能道的,也沒有錢賠,你愛咋咋滴,難不成還要讓我給你打一頓出出氣你才肯罷休?都來人看看啊,有沒有天理啦,光天化日仗勢欺人、逼迫老百姓啦?!”
我的臉好像被他踩在腳底下,狠狠碾壓。
於是不顧我爸的反對,掏出了兜裏的所有錢替他賠償後,落荒而逃。
從此被我爸指著鼻子整整罵了一年“白眼狼”。
而我爸因為年滿75周歲,終是沒能被拘留,隻是口頭上教育幾句就草草了事。
從此以後,年齡仿佛成了他的擋箭牌,帶他打開“新世界”的大門,愈發瘋狂。
小到在路邊挑釁,和街坊鄰居發生口角、公交車上辱罵威脅年輕人給他讓座、無聊怒踹旁人遛的好好的狗。
大到帶著一眾老頭兒老太太砸場子,碰瓷兒、無端關停商場的扶梯、哄搶周邊商家擺出來的樣品。
他簡直是三次元“惡魔老頭兒”在世一般,邪惡因子拉滿。
這短短一個月,簡直把能做的惡事兒都做了,能添的麻煩都添了。
我爸在前麵捅婁子,我跟在他的屁股後麵收拾爛攤子,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半點兒盼頭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