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晚上七點,我準時來到一樓大廳。
桌子上放著兩份文件。
一份是賠償承諾書。
另一份是電梯無償移交協議。
周浩坐在中間,全程錄像。
“林先生,今天是為了和平解決糾紛。”
“你承認占用公共麵積,並在七天內支付三十六萬元。大家收到錢後,立刻撤訴。”
我沒有接。
周浩再次開口。
“電梯無償移交全體業主。”
“今後的費用,由你承擔百分之七十,其餘費用由其他業主平攤。”
我抬起頭。
“產權歸你們,費用為什麼還要我承擔百分之七十?”
“因為你家受益最大。”
周嬸搶著說道:
“你媽住五樓,每天都得用。我們一樓根本不需要電梯,還得忍受噪聲和采光影響。”
高樓層住戶卻不樂意了。
“不能這麼說。”
“沒有我們六七樓支持,當初電梯也裝不成。賠償款應該按樓層分,樓層越高拿得越多。”
周嬸拍了下桌子。
“憑什麼?”
“一樓天天聽電梯響,還被占了地方,我們才是最大的受害者!”
還沒拿到三十六萬,他們便因為分錢吵了起來。
周浩敲了敲桌麵。
“先讓林先生簽字。”
眾人這才重新盯住我。
孫阿姨把一支筆塞進我手裏。
“小川,大家做了這麼多年鄰居,別把關係鬧僵。”
“你把字簽了,以後你媽還得靠我們照顧。”
這不像勸說,更像威脅。
我放下筆。
“如果我兩份都不簽呢?”
周浩靠在椅背上,像是早有準備。
“那我們會申請財產保全。”
“隻要證明電梯存在產權爭議,你就不能出售、轉移或者拆除設備。”
他又點開一個視頻。
畫麵裏,是我扶著母親走樓梯的背影。
“我們還會把這段視頻發到網上。”
“有錢業主侵占公攤,索賠後故意拿殘疾母親博取同情。”
大廳裏響起幾聲笑。
周嬸湊到我耳邊,壓低聲音:
“小川,你鬥不過我兒子的。”
“他天天和法院打交道。”
我沒有反駁,隻問周浩:
“這些都是你們的最終條件?”
“當然。”
“那麻煩大家再確認一次。”
我打開手機錄音,將兩份協議從頭到尾念了一遍。
錄音結束後,我收起手機,轉身離開。
身後,周浩胸有成竹地說道:
“給你三天考慮。”
“中秋假期結束前不簽,你知道後果。”
回到家,我打開了存放資料的鐵櫃。
最下麵,壓著一份他們早已忘記的補充協議。
協議第五條寫得很清楚:
出資人有權終止項目,並要求違約方承擔恢複原狀產生的損失。
二十八個簽名。
二十八枚指印。
一戶不少。
但僅憑這份協議,還不夠。
我需要先讓母親離開這裏。
也需要讓他們親口承認,今天是一場早有準備的掠奪。
我把協議發給律師朋友。
十幾分鐘後,他打來電話。
“可以作為重要證據。”
“但他們已經提起訴訟,你準備怎麼做?”
“先確認電梯的登記權屬。”
“設備購買人、付款人和登記聯係人都是你。按照現有材料,產權尚未移交給全體業主。”
律師停頓了一下。
“你真打算拆?”
我握緊手機。
“他們敢拿我媽逼我認輸,這部電梯就沒有留下的必要了。”
“先幫我固定證據。”
“等我把母親安頓好,立刻申請停運。”
現在,證據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