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喬婉清的護照剪了七本了。
每次她訂好出國的機票,我就會在前一天把護照銷毀。
七年,她辦了七次加急補辦。
第八次的時候,她坐在沙發上,看著我拿起剪刀,沒動。
隻是說:“你知道我為什麼要走。”
我當然知道。
她的白月光在溫哥華。
八年前,她懷了我的孩子,我借此逼走了他。
八年裏,她沒碰過我一下。
孩子她請人照顧,賬單她結,家長會她到場。
但我們之間隔著整個太平洋的冷漠。
她每年攢假,就為了飛去溫哥華待半個月。
我每年剪護照,就為了讓她那半個月哪也去不了。
八年了,樂此不疲。
直到第八次。
她不再補辦了。
連護照照片都沒去拍。
我以為我終於贏了。
可卻在她的平板裏看了一張女兒和那個男人的合照。
不止女兒,還有我媽和他並肩喝茶,我兄弟沈言和他舉杯自拍。
最早的一張,日期是五年前。
所以他根本不在溫哥華。
他回來了五年,所有人都知道。
隻有我不知道。
我剪了八本護照,以為困住了她。
但其實她根本不需要飛去任何地方。
因為她的溫哥華,已經搬到了我眼皮底下。
我關掉平板,給自己訂了一張去溫哥華的機票。
他已經不在那了。
但我想去。